第24章 你好,我是邱若馨(1 / 2)
我是邱若馨,余京墨的初高中同学,也是他宣称的初恋。
关于如何成为他女朋友的这件事,我并不想过多揣测他的心理活动。我只能确定的是,初中三年,我俩并无交情,甚至可以说是陌生。
“余京墨”三个字经常被女生们提起。很正常,他家世好,样貌好,又有些混不吝,简单的一个动作或是言语,逗得怀春少女面红耳赤。
除了我。
我属于少部分对他“免疫”的那群人。
原因无他,不像这些二代们,我除了读书,没有出路。
考上公务员,为guo jia打工;考不上公务员,为他们打工,这就是我的未来。
优秀的同学太多,我成绩平平,容貌一般,普通得像沙滩上随处可见的贝壳,是赶海时的背景。
中考结束后,余京墨的妈妈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美国,所有的费用他们可以承担。
这或许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出国的机会。
我当时对余家的势力并没有什么清晰的认知,也不知他们为何会选中我去当这个“伴读”。年幼的我只觉得这是天上再一次掉馅饼——第一次是小升初,我被破格录取到兰埔附中。
那时,我对余家发自内心地感恩戴德。
我的英语基础不好,为了赶上余京墨的进度,我每天学到两点,生怕阿姨因为英语问题不愿资助我去美国。
虽然余京墨瞧不上我的努力,但阿姨对我极好,好到有一段时间,我甚至都忘了这是余家对我的施舍。
直到某天,余京墨因为打架进了警局,阿姨断了我两个月的生活费,我才明白过来,“伴读”不止我一个,我这无名小卒,随时可以被替换或者丢弃。
他们像吃人不吐骨头的狼,披着羊皮的狼,装成家犬的狼,我害怕,比起余京墨,我更害怕他们。
于是我迅速向阿姨投诚,寸步不离地跟着余京墨,报告的频繁程度可以写一本起居注。
间谍的日子并不好过。
余京墨极其厌恶我,为了赶我走,试了一切办法——往我饭里扔虫子;浸湿我的被褥;甚至威胁着要和我上床。
他讨厌我,我也讨厌他;但他能尽情地对我表达厌恶之情,我却没有资格对他说一个“不”字。
当他把我推进泳池里,独自站在岸上笑时,我实在无法把这种情况解释为孩子间的玩闹。
那段时间,恨意像疯长的野草,铺满了整个我。
余京墨感受到我对他的抗拒,找到了恶心我、对抗家里的新方法——谈恋爱。
他在人前高调地宣布我是他的女朋友,回到家以后让我有多远滚多远,把我锁在屋子里,自己出去鬼混。
我从二楼的窗户跳下来,一瘸一拐地要跟他同行。
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摸到了些余京墨的脾气——只要我够强硬,他就会服软。
他嘴里嘟嘟囔囔的,还是允许我上了跑车。
也不知道他说的什么东西,反正一天二十四小时,他有十二个小时都在骂我,剩下十二个小时在梦里想掐死我。
从二楼跳下来,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后半辈子的邱若馨靠那个一跃而下的她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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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对在郊区的别墅,从外面看,有点哥特式建筑的风格,花园里种满了各式的蔷薇,很漂亮。
金玉其外,总是败絮其中。
门是敞开的。
横七竖八的针头从门口到屋内,弥漫在空气中的臭味,堆叠着的裸体,糜乱刺耳的交欢。
时至今日,我还能想起当时从脚底往上升起的寒气。
我不知道余京墨陷到了什么程度,我一点点、我真的一点点也不知道,他会堕落到这个地步。
这个畜牲,还靠在门上跟我说Welle。
他妈的,阎王在向我招手。
我浑身抖得像筛糠,他不一定搞死自己,但余家一定会搞死我。
他再跨进去一步,我这辈子就完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折叠刀。
这是我到了美国后养成的习惯,摸着刀,我才能睡着。
我走在余京墨旁边,他走一步,我就在手腕上划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