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人类联盟规章(2 / 2)
“缔约方同意,从条约签订起,如有任何非人生物对缔约成员发出任何形式的攻击,人类联盟将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进行协助被袭击的一方或多方,立即单独并协同其他各方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包括使用武力,以恢复和维持全体人类的安全。任何此类武装攻击及其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应立即向人类理事会报告。当人类委员会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时,此种措施即告终止。”
“各缔约方声明,其与任何其他缔约方或任何其他集团之间目前生效的任何约定均不与本条约的规定相冲突,并承诺不与本条约发生任何冲突。”
“各缔约方特此设立一个理事会,每一个代表都应审议有关执行该条约的事项。理事会的组织,须使其能在任何时间迅速开会。理事会应设立必要的附属机构;特别是应立即设立一个人类委员会,就执行第3条和第4条的措施提出建议。”
“缔约方可经一致同意,邀请任何其他有能力促进本条约各项原则并为人类安全及安全作出贡献的人类集团加入本条约。任何受邀请的国家可通过向天渊集团,财贸集团,旭升集团或武工集团中的任意一方交存加入书而成为条约缔约国。上述集团将通知每一缔约方每一份加入书的交存情况。”
“在条约生效二十年后,任何缔约国可在其退约通知送交天渊集团,财贸集团,旭升集团或武工集团任意一方一年后终止为缔约国,上述集团将每一份退约通知通知其他缔约国政府。”
“本条约的任何语言具有同等效力,交存于财贸集团档案馆。”
……
这份规章一经发布,下载量就达到了惊人的一亿之多。
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规章。
但究竟能坚持多久,还是一个问题。
毕竟世间的真理从来只有胜利者才能制定。
只有强者才有最终的解释权。
这是参与规章的制定者都心照不宣的事。
表现在人类联盟中的形式,就是天渊集团,财贸集团,旭升集团和武工集团联合成立了人类委员会,由上述四股势力担任常任理事。其余势力为普通理事。
常任理事集团具有一票否决权,可以随意驳回不喜欢的法案。
加入联盟的条件也非常宽松,只要自身有超过100万能量币的存款且获得上述四个超级集团任意一个的同意,即使集团内只有一个人,也可以作为一股势力加入,享有联盟内成员的一切权力。
联盟内的成员享有人类联盟的保护,在未来敌人入侵时可以申请驻军。可以享受各种经济补助,在未来狩猎场建成之后,根据评估还可以持有一定量的狩猎场名额,每日凭此免费进入狩猎场猎杀怪物。
但让许多人不爽的一点是,联盟内的成员也不能互相攻击,否则将会受到联盟的驱逐。
即便如此,加入联盟的好处也是大于坏处。因此在规章发布第一天,各种中小型势力纷纷申请加入。
也有希望受到联盟庇护的个人,极具野心的投机分子,或是心怀天下的梦想家,东拼西凑,砸锅卖铁,堪堪够到加入的门槛。同样纷纷申请加入联盟。
但他们很快失望的发现,因为空岛环境的特殊性,联盟的执行力度受到了很大影响。
许多规章都被当成了一纸空文,人们的财产还是不受保护。杀人越货,非法监禁,随意攻伐等现象不减反增。
联盟理事的身份迅速被当成最大的笑话,因为审核的过于宽松,以至于大量的牛鬼蛇神都混了进来,即使前一天刚刚违反规章被开除,第二天就能申请恢复。
面对种种乱象,李方等人没有时间理会,他们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去处理。
那就是公共狩猎场的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