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炫耀狂魔(1 / 2)
孟榆正式开始了码字生涯,由于现在只在试验阶段,孟榆只是拿出手机在操作,手机的屏幕非常小,加上手的问题,局限性非常大。
孟榆最近一直在琢磨入手一台电脑,看来看去市面上的电脑参差不齐,孟榆挑选了两天才选中了其中一款。
“媳妇儿,你看中的是这一款?”方肃端着红糖水坐到孟榆的旁边,看着自己媳妇在那傻乐,就伸个脑袋过来看了一眼。
孟榆点点头,把手机屏幕对着方肃,“我听说你们男人对电子产品比较敏感,有没有看中的,这款你觉得怎么样?”
方肃从手机看不出来什么,伸手接过手机点开电脑的配置,一目十行的浏览着,然后否定了这台电脑。
“为什么?”孟榆不解的问。
方肃展示了他的专业水平,从各方各面向孟榆普及了电脑这类产品的配置之类,听得门外汉的孟榆云里雾里,最后只吐出了一句话:“可是它很好看啊!”
方肃……
他忘记了……
“这款也行,我媳妇喜欢最重要。”方肃说,他完全没必要为这种小事和自己的媳妇儿对着干,反正就几千块钱的事情,讨媳妇儿开心最重要。
方肃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购物页面,然后皱了眉头:“太慢了,而且网络上的东西,到时候退货也很麻烦,我有个朋友是开店的,我去他那里拿,或者是我们去选,马上就能拿到。”
孟榆瞬间眼前一亮,她猛得一拍自己的脑袋,“我怎么那么笨,居然忘记了有实体店。”
自从拿到电脑后,孟榆就开始了疯狂的码字生涯,每天准时准点的码字,时间过得比上班族还要规律,一开始方肃还很开心,每天下班就能看到自己的媳妇儿,然而,这种没开心过几天,就发现事情不对劲。
他是能每天下班看到媳妇儿,那也仅仅只是吃饭的时候才能看到,平时也看不到人,方肃有些不满,便强制性的把孟榆带到工厂去,安放在他的办公室。
孟榆一开始有意见,觉得她去工厂会耽误方肃,可是强势的方肃是她所反抗不了的。
孟榆就变成了每天和方肃同进同出。
半月后,时间到了6月底。
孟榆的第一本书正式上架,虽然收益不够理想,不能和上班族相媲美,但是做一个人的生活费还是绰绰有余,孟榆每天看着账户的余额逐渐上涨,心情越来越好。
……
叮铃铃……
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起,孟榆扭头一看是方肃打过来的,她直接按通的接听键。
“喂。”
“媳妇儿,你收拾收拾,我马上到家,晚上我们出去聚聚,都是之前熟悉的人。”
“嗯,好。”
挂断电话后,孟榆起身换了一套衣服,她知道今天是方肃的生日。
孟榆装作不知道问:“今天是什么日子啊?为什么要出去聚餐?”
方肃无所谓的摆摆手,身上还穿着工厂的工服,湿答答的汗贴在衣服上,隐隐约约还能看见他身上的腹肌的轮廓,看着是那样的迷人。
孟榆莞尔一笑,“你等我一下。”说着转身进了房间,手放在后背对着,“你先闭眼。”
方肃听话的闭上了眼睛,孟榆拉起他的手,只感觉手里面有东西,心里面隐隐有猜测。
一眼就看到手里面放着一个崭新的手机,而且看起来和自己的媳妇儿是同一个品牌。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