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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苟日鑫初展身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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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狗老大看上去怎么都不像是一个屠狗之辈,倒像是一个读书人。

狗老大全名苟日鑫,人家是叫苟老大,因为是杀狗的,很多人都叫成了狗老大。

听到高健对林云的介绍,苟日鑫也对林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杀狗到了他这个境界,可以说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挑战了。

苟日鑫更享受那种狗见了他就丧胆的情景。

“我已经很多年都不杀狗了,现在的狗见了我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杀狗吗?”

不等高健回答,苟日鑫又自顾自的说道:“很多人以为我是为了继承家里的狗肉馆,其实大错特错了,以我苟日鑫的身家,早就不靠狗肉馆活着了,是因为我们喜欢杀狗,才开的这家狗肉馆。”

说了一大堆,也没讲清楚他是为什么喜欢杀狗。

但是有一点高健听明白了。

就是为了这点醋,才包的这顿饺子。

不过话说到这了,高健也想弄个明白。

“狗老大,你是和狗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狗日鑫嘴角微扬,拿起一杯茶饮了一口。

“艺术懂吗?杀狗其实是一种艺术,就像你面前的这锅狗肉,就是因为有我的艺术在里面,所以才会好吃,我最喜欢看狗绝望的眼神,任由我宰杀的时候那种无助,明知道自己要死了,却无能为力的那种绝望,简直是让人欲罢不能。”

听到这里,高健算是听明白了。

这就是一个纯变态,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估计这家伙就不是杀狗这么简单了。

要说变态,高健已经是圈里出名的变态了,可和苟日鑫一比,两人的差距就出来了。

高健是那种张扬的变态,顶多就是侮辱一下别人的尊严,不把人当人看的那种。

而苟日鑫却是那种喜欢杀戮的变态。

这一刻,高健感觉苟日鑫的笑容都诡异的很。

在这种地方待着,高健觉得浑身不自在。

苟日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快尝尝吧,俗话说得好,狗肉锅里滚,神仙都站不稳,可惜我馆子附近已经没有流浪狗了,要不然你们就有口福了,打野食的狗肉最香,现在的狗都吃狗粮味道自然差了一些,如果能找到流浪狗刚生的一窝狗崽子,那味道绝对是人间极品。”

说的这么玄乎,高健夹起一块狗肉放到了嘴里咀嚼起来。

要说味道在魔都还算一绝,也难怪会有这么多人排队来吃。

连着吃了好几块,高健才发现苟日鑫一筷子都没动。

“苟老大你怎么不吃呢?”

苟日鑫笑着摆了摆手说道:“卖豆腐的不吃豆腐,你卖面粉的不也不吃面粉嘛,我从不吃狗肉,毕竟狗也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听到苟日鑫这番理论,高健在心里把苟日鑫的全家都问候了一遍。

把自己说的那么伟大,多少狗都死在了他的手里,现在又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这不是妥妥的双标吗?

虽然这些都是高健心里想的,但苟日鑫仿佛能看穿他的心思一样。

“别这么看着我,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错,但不是我苟日鑫的朋友,我杀它们也不过分,至于林云的事我应下了,明天我会去狗街亲自去看看,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我也想看看这种狗死的时候,是不是也像其他狗那么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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