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 章 沾光合璧津(2 / 2)
刘军把转户口的事说了一遍,并拿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曾涛和张淑芬的结婚证。所长叫来管户籍的民警小陈,将张淑芬和刘梅的户口,转到曾涛所在生产队的户口册上。
好在曾涛和、邓菊兰刘家大家庭都属一个镇,户口很容易就转好了。这件事没费周章就办成了,真有点出乎大家的预料,邓菊兰全家都很高兴。
过了几天,在刘军的建议下,曾涛在镇上馆子里办了一桌,请队长和大队干部搓了一顿,以此感谢各级领导对刘家的照顾。户口的问题就算彻底解决,曾涛、张淑芬悬着的那颗心才落了下来。
合璧津公路开始动工,施工方和大队生产队领导,从各队派出两名社员代表,监督记账和丈量土地。
按生产队的不同情况,土地面积多的生产队,要一亩三分地才能买一个社保。土地面积少的生产队,八分多地就可以买一个社保。曾涛和张淑芬加在一起,四个人的田土可以买两个人的社保还有余,但要补一部分钱。
曾涛六间房子两百多平方米,房屋要被拆迁。房屋土地赔偿费、搬迁费、安置费、生活补贴费、承包土地费、青苗费等加在一起计算,曾涛可获得七八十万的赔偿款。
这下可惹恼了那些患有“红眼病″的人。看到刘家发财了,刘军新建了别墅,工作又好,月薪两万多。现在合璧津公路占地,他家又买了两个社保,还得到了七八十万的赔偿,真是锦上添花,好事都让他一家人占夠了。
有没占到土地和房屋的人说,政府这种赔偿不合理。被占用的同样是国家的土地,没被占用的同样是国家的土地。被占用的土地的赔偿款应该提一部分起来,分给那些没被占用土地的农户。反正今后政策一变化,土地调整被占用土地的农户照样可以分到土地。占土地他们钱也收了,装进了荷包,土地照样可以分,这完全不合理。
其实这种说法的人他们说得是正确的。但是上面没有这样做,下面群众也拿到没办法。究竟哪样最为合理,还是政府那些当官的官老爷们去裁定吧,农民二哥是无可奈何的!!
也有的群众说:
“这是别人运气好,土地房屋都占用了,应该得到赔偿,有条文规定的。要说真的沾合璧津公路的光,好处得到最多的还是那些有权的当官的。他们手里有权,和政府派来的驻村干部勾在一起,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得到的利益更大更多。″
“比如有个当官的,他一家两口子,到农商行去领钱的明细表上,男人头上八分多地,婆娘名字的头上一亩多地。两口子加起共两亩四分多地。其实当时的承包地每人还不足八分地,他三个人的承包地总共仅两亩四分地。况且他家的承包地很少在修路红线内,他去农商行领钱的这两亩四分多地是怎样钻出来的?″
原来是这样。他把红线内的坟地、荒坝、废去的堰沟、石头石滩这部分面积归为自己所有,划在自己的账上。公正的说,这部分收入应归生产队集体所有,作为集体收入。而不应该装进自己的腰包,这就是当官的有权,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
这些当官的当权派,他们跟党内那些个别的镇长书记一样,贪赃枉法懂法违法。他们这种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把人民给他的权利变成了搞钱的工具。
这种腐败现象,在当权派行列中多之,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