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练歌(1 / 2)
明月唱片公司办公楼,江哲和王天明进去时,老板陈强,庄诗涵等人都在门口迎接。
一行人来到会议室,合同早已打印好。江哲和律师在细看合同,王天明则喝起了咖啡,他级别太高了,这种事不可能需要他动手。
江哲和律师两人分工明确,江哲负责,查看之前所谈的条件是不是明确。律师则查看合同有没有漏洞。
合同中就专辑使用权范围用了好几页纸,大体的意思是说明月唱片拥有无限年限的使用权,使用权包括现在影视广告,游戏照片等公司可以正常使用的范围,也可用在公司外非盈利等地方。
如果公司在外使用产生利益的地方,需要得到江哲本人的同意。
大体的框架就是这样,江哲定下了方向,具体的细节就留给律师,跟他们的律师谈。
律师与律师对战的时候,陈强和于丽带着江哲和王天明参观起公司来,庄诗涵则已经开始练歌了。这个唱片公司属于小公司,面积只有300平方左右。公共办公室就占了50个平方,三间办公室加一间茶水间就占了150个平方。剩下的100个平方就是录音室和乐器录音室。
公司艺人原本有三位的,现在只剩下庄诗涵一个了。另外两位都被挖走了,庄诗涵是同于丽是要好的姐妹,才没被挖动,要不然也走了。
公司虽说简陋,但两个录音室,还是相当不错的,这一点得到了王天明的肯定。一个圈转下来,只用了十分钟,其中录音室就用了八分钟。
一群人在,茶水间等了三个小时,律师那边的合同才商定完。签约时江哲一边看,律师一边解说,又用了一个多小时。直到下午三点才签字完成。
签约完成后,江哲将和森哥来公司上班,直到歌曲录制完成。江哲负责陪庄诗涵练习,这是王天明要求的。以他的意思来说就是,作者在写这些歌曲时怎么样唱,用什么感情去唱应该是知道的。
庄诗涵唱歌时会出现各种版权,江哲则是选择他认为最接近自己想要的版本。在所有版本制成小样后,最终录制的版本由所有人决定。这样做就是为了加快专辑的录制。
森哥则负责整个过程,每一次练习时歌曲演唱时节奏的把握,算是在练习就开始卡音乐的品质了。
江哲和王天明离开公司来到了森哥的酒吧,今天签合同森哥不愿意去,因为他认为自己在这方面是个失败者,去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所以就懒得去了。
三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吃饭,喝点小酒算是庆祝了。其间江哲也喝了一瓶啤酒,三人开始分工,明哥负责去联系以前的朋友开始为歌曲配音工作,森哥有车到时候接送江哲,这也算是他俩开始正式工作了。
第二天,江哲和森哥八点准时来到公司,前台昨天还没人今天就出现了一位美女,身体虽说有些微胖但脸型很好看。她负责把江哲他们带到所在的办公室。
江哲进入办公室,陈强就过来问好了。他十分的客气,完全没有老板的架子,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和善。两人在相互客气几句之后,陈强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