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砸床(十五)(2 / 2)
黑大女子来砸床,
志刚茅房把身藏。
懊悔的丢人事(十六)
今天和友友分享我做过的一件丢人的事,把人丢到了国外,丢到了异国他乡,丢到了俄罗斯的鄂木斯克市,每每想起这件事,我就脸红啊!虽然是事出有因,但是丢人是真的。
故事发生时间是1993年的3月份,我是1992年11月份到了俄罗斯的鄂木斯克市辽宁国信贸易公司设的办事处,我的工作是俄语翻译。我在去鄂木斯克市的时候坐火车认识了一帮在海参崴,就是和我国黑龙江接壤的一个城市工作的深林採木工,他们和我坐一列火车,他们回家过圣诞节,放假一些时间。我们在火车上认识后,一起喝酒,唱歌,玩的很嗨。我下车前,他们的队长把我的办公电话要去了,还有我工作的地址,我就给了他,交个朋友吧。
就这样到了1993年3月份,这个队长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什么时间回工作地点,并告诉我他坐的火车什么时间,什么车次到达鄂木斯克市,让我去见见他,他说非常想念我。
我那时还年轻,29岁,人很实在,就决定按时去车站见见这个俄罗斯朋友。
不巧的是,他乘坐的火车是早上6.30的火车到达鄂木斯克市火车站,我提前半小时就来到街上,上了一辆开往车站的公共电车。上车后我想买票,没有售票员卖票,司机也不卖票。一般俄罗斯乘车都在站点售票亭买单张票或者月票。早上这个时间售票厅没人值班,我也没买到票,上车也没法买了。我一想,算了,逃票吧!大清早的,估计没事。那时一张票3卢布,一元人民币换80卢布。我去俄罗斯公司一个月给我补助费1000人民币,估计顶现在也得2万吧!那时候我工资才200元人民币。这3卢布折算一下人民币4分钱啊!
结果我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没什么事,事情就按墨菲定律来了,你做坏事就是遭报应,快到火车站了,突然上来3个便衣警察,开始查票,俄罗斯人都有票,唯独我没有,他们给我带到车下,说罚款,我说多少,他们说300卢布,票价的100倍啊!我和他们解释,我来见俄罗斯朋友,起的早,买不到票,他们说那也不行,交罚款。其实300卢布不到4元人民币,对我这样的大款不算什么,问题是丢中国人的脸啊!不交钱不让走,我只好交钱了事。
我到了车站,进了站台,我等的朋友的火车也到了,队长下车了,他和我拥抱,简单聊聊,突然他对我说,你有钱吗?我说有啊!他说那你给我1000卢布吧!我看着他,心里挺生气,但是表面还装着若无其事,我掏出1000卢布给了他,他上车走了。1000卢布合人民币12元,对俄罗斯人来说也不少了,那时买个面包才几卢布。吃一个类似新疆大肉串几十卢布。
这件事因为是一件丢人的事,同时俄罗斯人还和我要钱,所以我记得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