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逼媚撤诉(1 / 2)
花苗妈的腿被包玲玲蹬了一脚,回家的路上又走了一段路,伤处越来越疼,到家时竟疼得一瘸一拐的,花苗见状大吃一惊。
花苗:妈,你怎么跛着走路,是不是受伤了?
花苗妈答非所问:金竹真的被抓进牢里去了。
花苗:你的前男友,他真的被抓了?
花苗妈:是的,金竹对我说,他坚守着非我不娶的誓言。但是,他有女朋友了,女友想结婚,他不结。他对女友说:“我原来就说,对花玉非她不娶,鲍天富死了后,更坚持这个誓言。” 他有个女友叫包玲玲,怕我抢了金竹,便设计让金竹坐了牢。
花苗:不说什么金竹、女友了,我先问你是怎么受的伤?
花苗妈:我坐着不怎么疼了,你听我慢慢讲,金竹的女友叫包玲玲,我到她家里去了,她说是她设的计策,她不出面,用钱利用她的好友许媚把金竹灌醉,和金竹发生了关系,反了诬陷金竹犯了强奸罪。
花苗:他的女友包玲玲不爱他?
花苗妈:爱,而且爱得不可理喻,爱得不择手段,爱得发了狂,不过,那是一种被扭曲了的爱、畸形的爱。她知道我来成都后,怕我夺走金竹,让许媚诬陷金竹犯了强奸罪。包玲玲还振振有词地对我说她的理由:让金竹坐了牢、戴上个强奸犯的帽子,我就不会要金竹了;还说,坐了牢,金竹肯定会丢掉工作,经济上离不开她,金竹就会乖乖地跟她一辈子了。
花苗:简直是变态!我不想听他们的事了,你说说你是怎么受的伤?
花苗妈:她有仪器发现我带了录音笔……
花苗:妈,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受的伤?
花苗妈:乖,莫急,是说伤的事,她发现我录了音,就抢我的包,我不给,她就狠狠地蹬了我一脚。
花苗:让我看看伤的地方看。
花苗妈把裙子脱下来,右大腿上有一个青紫色的、脚印大的伤痕,还有点肿。
花苗:这个女人的力气好大,皮下都好像有点出血了。
花苗妈:她说她有武功。
花苗:你再也不能一个人出去了,以后,没我陪着,哪里都不准去。
花苗知道这件事后,想劝妈不要再管金竹的事,但她知道妈妈的性格,不会见金竹受罪不去救他。虽然,她知道妈妈并非一定要和金竹重归于好,但良心上驱使妈妈去救他,因为妈妈总以为自己亏欠了金竹。但是,包玲玲是一个心肠狠毒的女人,加上人生地不熟,万一她使出更毒的计策害妈妈,不但救不了金竹,还可能把妈妈搭了进去。
花苗:妈,你一定要救金竹吗?
花苗妈:是的。
花苗:你想得到他?
花苗妈:见了包玲玲后,我不想了,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
花苗:那你为什么还要救他?
花苗妈:就算金竹是陌生人,我知道了真相,为了正义,我也应该去救他的。
花苗:好,为了正义,救他!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花苗妈:什么条件?
花苗:我要参与。
花苗妈:不行,万一有危险呢,我不能让你去冒险。
花苗:那我就24小时跟着你。
花苗妈:唉,那好吧。不过,经过我的劝说,包玲玲好象已经悔悟,你不必为我担心,只要她不害我,这城市里就没有人会害我,你放心好了。
花苗:妈,世事苍桑,人海茫茫,唯母亲是我最亲最亲的亲人,你要是出去谈恋爱,女儿不会干扰你。但是,现在是虎口救人,情况复杂,充满着危险,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冒任何风险,我不能失去自己的妈!
花苗妈:好,好,好孩子,咱们一起面对吧。
次日,包玲玲打来电话,说许媚坚决不同意撤诉,说怕担“诬陷罪”的罪名。包玲玲哭着,求花苗妈出面劝许媚撤诉。花苗妈问了许媚的电话,决定会会许媚。
花苗和妈妈研究了劝说许媚撤诉的办法,讨论了各种可能性、可行性之后,预定了一些策略,然后,花苗妈打了许媚的电话。
许媚是一个打工妹,三十八岁,由于形象姣好,当了一名小酒店的迎宾小姐。
许媚:你是花玉吧,我听说了,说你决定退出四角恋爱,是真的?我谢谢你。
花苗妈:是的。
许媚:我谢谢你了。
花苗妈:金竹的一案是冤案,我希望你能撤诉。
许媚:你说是我冤枉他了,我们两个的事,你怎么知道,你看见了,你参与了?
花苗妈:包玲玲都告诉我了,你们是个骗局。
许媚:你把手机拿来看。
花苗妈:你是怕我手机开着,对外面听或录音,你看,我的手机关着的。
许媚:好,有诚信,很好。但是,这里还不行,我租的这个房子是木板子隔开的房子,不隔音。
花苗妈:那你说,到哪里说,现在已经晚上九点了,到哪里去。
许媚:到一个公园里谈。
花苗妈:晚上九点多了,还能进去?
许媚:二十四小时都可以进去,没人管。
花苗妈:这么晚了,安不安全。
许媚:这里安全,我经常晚上去玩,我一个大姑娘都不怕,你怕什么?
花苗妈:好,好,我去。
她们三个人到了一个大的公园,许媚领到了一个小树林里,中间有个亭子,内有一张石桌和四个石凳子,三人坐了下来。
许媚:包玲玲都告诉我了,她说,经你劝说后,她有点后悔了,想让我撤诉。
花苗妈:那你的意见呢?
许媚:我不撤。
花苗妈:为什么?
许媚:你能为我们的谈话保密吗?
花苗妈:可以。
许媚:不是可以,是绝对!
花苗妈:好,绝对。
许媚:这位小妹妹是不是回避一下。
花苗妈:这件事,我女儿都知道了,她也会保密的。
许媚:真的吗,小美女?
花苗:真的,我会为你们保密的。
花苗妈:说吧,为什么不同意撤诉?
许媚:因为我也爱金竹,我和包玲玲实际上是朋友加情敌,我得不到的东西,她也休想得到。
花苗:变态的爱,畸形的三角恋爱,真是可悲!
许媚:应该是四角恋爱,三恋一,不过,小妹妹最后一句话说得很对,是可悲,酿成现在这种苦酒,要喝下去,对我、对金竹、对包玲玲,都难以下咽,都很可悲。我也是个人,金竹被抓以后,我也心疼,还有一种负罪感。
花苗妈:那就撤诉,撤了诉,你就可以解脱了。
许媚:不,我不能好事包玲玲。
花苗妈:金竹就算定了罪,他也会刑满出狱的,他终归是包玲玲的,你就放弃吧。
许媚:唉,我也知道这些,我斗不过包玲玲,但这口气我咽不下去,起码金竹坐牢的时侯她得不到他。你为了老情人,还是想得到老情人,我也不会好事你的!
花苗妈:不是,我已决定放弃。我的目的只是为了救一个无辜的人,为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