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什么是喜欢?喜欢TA什么?(1 / 2)
二人沉默了好一会,朱珠开口问:有没有人看清你的脸?
萧烨想了一下,去的的时候他走的都是阴影的位置,而且速度那么快不可能有人发现,只是到了维修厂后没有注意里面有没有摄像头,还有那些混子是看清了他的脸的,因为后来他踩断它们四肢的时候没有遮掩自己的样子。
缓缓开口道:去得时候没有人见过我,去到修理厂里边后,不知道有没有被摄像头拍到,但是那些人渣是看到过我的样子的。
听到他的回答,朱珠沉吟了一会道:按理说,像那些犯罪分子不可能在自己的窝点安装摄像头,因为这样也会把它们犯罪的过程拍下来,但是也不绝对。
还有那些人看到过你的脸,它们在被审问的时候,警察会让素描师根据描述画出你的素描像,但是会和你本人有点出入,但也只能影响警察寻找到你的时间长短而已。
还有一点最重要,小烨你老实告诉姐,你是怎么在短短十几分钟从昨晚你们喝酒的KTV去到十六七公里外的修理厂的?
跑过去的,萧烨道!
朱珠???
跑过去的?
....................
从KTV到修理厂的距离大概在16公里左右,按照1秒15米的速度来算,十几分钟跑到修理厂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有人能1秒跑出十五米的速度吗?
还是连续保持这种速度跑十几分钟,这还是人吗?
但是想到修理厂那九个犯罪分子都被萧烨废了四肢而他却没有受到一丝伤害来看,也并不是不可能。
但是如果是真的,那他..........
看着这个靠在自己腿上棱角分明的帅气侧脸,实在让人难以相信他说的那些超越常理的话。
朱珠:那你回来有没有被人看到?
没有,当时出来等了一会看到警车往修理厂去他才离开,而且也是原路跑回去的,午夜时分加上地处偏僻也没有人发现他。
回到KTV时,时间也就在一点多,老大周国强他们还在等他,没有走,等他回到包厢后,兄弟四人才打车回的酒店。
听到这里,在脑海里又梳理了一下思绪,朱珠严肃的说道:如果以后有警察找到你,询问你那晚的事,你就说你一直在和朋友喝酒,如果问你那个时间点为什么不在KTV里,你要说,喝的有点多,出去透气了。